为保障浙江省“十四五”中后期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明确浙江省“先立后改”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建设规模,按照浙江省相关规划及火电项目优选程序,拟将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浙能台州第二电厂二期、岱山鱼山电厂项目和临海头门港电厂项目纳入“先立后改”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前期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省能源局电力处,联系电话:0571-87058160、87058256(传真)。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