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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6 1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公安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其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立足本地实际,对“一窗通办”进行探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着提高。

        各试点地方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依托公安派出所设置综合窗口、进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推动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落地落细,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其中,上海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户籍派出所增加其他警种高频事项,全市312家派出所建成公安综合窗口,实现户籍派出所覆盖率100%;北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东城、朝阳等12个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安综合窗口394个;福建平潭建成运行4个“一站式”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实现274项公安审批业务无须离岛、一窗办好。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梳理明确通办事项、加强窗口规划建设、优化通办事项收办流程、将关联度高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等方式,不断健全“一窗通办”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完整的“一站式”服务。浙江杭州及14个区县公安机关全部组建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将原来分散在不同警种的188个服务事项统一汇聚到网办中心,由网办中心集中审批、制证、出件,窗口申报业务秒级响应、5分钟完成;上海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推出“小孩出生一件事”“居住证办理一件事”等“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群众办理关联事件“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推出“外国人来穗工作”“我要养犬”等52项“一件事”主题套餐,办理环节压缩率达62%。

        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前期部分地方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加强经验总结、互学互鉴和复制推广,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窗通办”模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