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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4号公告: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21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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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授权,2022年3月,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21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位于淳安县和建德市,项目旨在强化项目区污染综合治理能力和流域管理水平,提高优质水的供应能力,推动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项目协议于2018年11月26日生效,关账日2024年6月30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9.66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折合人民币约10.05亿元(1.5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人民币9.61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21年度财务报表基本符合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贷款协议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该项目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专用账户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建德市航头镇乌龙溪综合治理工程和建德市清潭溪(盘山村段)河道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存在河边护岸选用的块石偏小、形状不符合要求,并且有百分之十左右的风化岩等情况。 (二)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建德市航头复合湿地工程存在避雨亭的混凝土立柱无钢筋锚固、顶梁未用螺栓连接,栈桥的墩柱存在倾斜等不符合施工图设计规范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德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选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对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均已重新加固处理,并按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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