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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6号公告:金华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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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日至5月13日,对金华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20年至2021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金华市本级及各辖区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9372万元,实施项目25个,主要集中在海绵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清洁排放项目等。 审计结果表明,金华市通过对市政道路、园林绿地、地下综合管廊、污水管网、海绵城市等城建项目的投入,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美丽城镇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海绵城市建设和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明显,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在政策执行、建设管理和使用绩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1.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资金未到位。金华市区1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试点项目,由地方承担的建设资金尚未到位,影响项目实施。 2.部分项目推进滞后。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和雅畈镇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二)雨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不符合要求。 1.部分新建小区阳台未按规定实现雨污分流。审计抽查2020年—2021年金华市新建成的7个住宅小区项目,其中2个小区在阳台部位未按要求完全实现雨污分流。 2.部分雨污水窨井盖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审计抽查3条道路342套窨井盖,发现存在质量不达标问题。 (三)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金华市共有258.92万元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未安排使用。 (四)部分城建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部分电机能效不满足要求。 2.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 调查报告,并从加强建设管理、完善城建领域相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金华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整改部署专题会议,对问题逐个梳理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到目前为止,部分雨污水窨井盖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258.92万元未及时使用、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不符合要求、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等问题已完成整改,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部分项目推进滞后、部分新建小区阳台未按规定实现雨污分流等问题正根据整改计划有序推进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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