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清县钟管镇纪委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给予三墩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姚某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某明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德清县审计局在德清县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钟管镇三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6年至2020年办酒经营收入累计11万余元未及时缴入村集体账户,最长时间跨度达5年。经对该社现金盘点和询问,审计发现短缺资金0.48万元,均为办酒经营收入缴存于村报账员姚某江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对此,该局及时将发现问题线索移送至钟管镇纪委。 经该镇纪委进一步查实,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三墩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姚某江在负责村级文化礼堂办酒收入的收取、缴存工作时,挪用收取的办酒收入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将获取的收益占为己有。三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某明对该挪用资金行为未发现、未报告,对上述事项负有领导责任。因其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村集体资金,该镇纪委决定给予姚某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因其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该镇纪委决定给予姚某明党内警告处分。(韩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