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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4号公告:省属国资国企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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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公告) 2022年3月至10月,浙江省审计厅对省属国资国企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省国资委及其监管的16家省属企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健全。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省属企业大宗商品贸易风险管控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投资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管控措施,省属企业本级及下属二级企业基本建立了关于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控体系。 (二)稳妥处置风险提升资产质量。部分省属企业将风险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与优化产业结构有效结合,其中4家成立了集团风险事项化解处置专班,5家针对具体风险事项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对具有一定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化前景但暂时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负债压力,促进企业实现债务重组,恢复经营。 (三)积极发挥省属企业主力军和“压舱石”作用。16家省属企业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减免房租政策,惠及9000余家承租户,落实省减负办工作要求,无分歧欠款全部清偿完毕;省海港集团牵头落实国家减并港口收费等相关规定,省交通集团落实阶段性降低三类、四类客车通行费政策。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比较重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已发生风险事项的处置化解,省属企业整体风险基本可控。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省属企业在金融衍生业务、大宗商品贸易等风险防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衍生业务风险防控有待完善。省国资委现有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制度难以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规范。省属企业出台的相关制度,缺乏统一风险管控标准,风险管理水平差异较大。部分省属企业由于对金融衍生业务的专业认知不足,对经营业务缺乏有效监管易造成损失风险。 (二)大宗商品贸易风险防控有待加强。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贸易时,在资信审查、货物管控、应收账款等方面存在管控漏洞,导致损失风险。2家省属企业在内部风控检查时发现风险隐患,但对问题跟踪落实不够,未能在同类业务中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发生损失风险。 (三)资产损失追责工作有待加快。部分省属企业风险事项发生后未及时启动调查、认定风险发生原因和关键人员责任,在损失金额确认后才启动责任追究调查,导致责任追究工作滞后,部分已离职人员追责困难。 三、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监管专业水平、加快推进责任追究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省国资委及相关省属企业针对审计发现的省属企业大宗商品贸易存在的管控漏洞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为细化制度、强化监管、严控贸易主业设置,省国资委已出台《浙江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省属企业主业目录(2022版)》,2022年8月联合浙江证监局等部门举办期货衍生品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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