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40吨碘海醇中间体、100吨碘克沙醇原料药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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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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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40吨碘海醇中间体、100吨碘克沙醇原料药技改项目 | 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号 |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海昌药业现有厂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反应步骤少、条件简单、相对环境友好的物料的技术工艺,引进、购置部分设备,形成年产440吨碘海醇水解物(中间体)、100吨碘克沙醇原料药生产能力,并生产108吨乙酸、498.3吨乙酸钠、126.1吨硫酸钾等联产产品。技改后全厂碘克沙醇替代现有产能、不增加(原产量2018年已批),因技术改进,将碘海醇水解物作为产品单独列出,全厂其他的原料药产能不变。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公司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有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结论;许可受理前,按规定开展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对环评文本真实性负责,并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针对性处理后达到纳管排放要求,再排入园区污水厂(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最终排入附近海域。
2.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工艺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接入厂内的RTO装置进行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污水站废气和固废堆场废气经收集后集中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污水站各单元、固废堆场、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12-13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28869159 传真: 28869121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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