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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海宁市践行“两山”理念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2-27 10:2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海宁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凝心聚力,推动实现“减碳”“降碳”“低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中,海宁市排名第18名,位列浙江第5,嘉兴第1。

        一、迭代升级,推动绿色转型

        一是多点发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入选省首批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创建名单,获评省首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十四五”起实施“一五十、百千万”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整县试点,推进屋顶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建设,创新实施“红、黄、绿”三色图区项目进度管理机制,拓展“光伏+车棚”“光伏+未来乡村”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成立了全国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全国首个园区级新型电力系统,尖山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入选省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全省第一批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成调试。2022年,海宁市光伏并网173.34 兆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05425.6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排放55.3万吨,万元GDP用水量下降5.33%。

        二是腾笼换鸟,产业绿色低碳跃升。打造产业集群“新动能”,“142”产业集群加速崛起,成为省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获“中国纺织产业共富示范区”“中国精品袜业之都”称号。出台《海宁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2022-2025)攻坚行动方案》,围绕“数字赋能”和“节能降碳”两大赛道,实施6项重点任务,提出12项工作措施,采用“诊断+改造”模式推进“两化”改造。以淘汰落后、招大引强、创新强工、质量提升为要点,实施“腾笼换鸟”攻坚,鼓励企业绿色化节能改造。从产品、企业、供应链、园区四个维度系统构建绿色低碳制造体系,通过示范标杆培育,提升行业清洁化水平。2022年,腾退收储低效用地7174亩、腾出用能10.6万吨标煤,整治低散乱企业857家,13家企业获评嘉兴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规上工业碳排放量同比下降0.08%。

        三是品质提升,美丽建设全域覆盖。先后开展了“小康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星级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景区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全域秀美专项整治等工作,现正向星级共富村蝶变,实现农村面貌整体性变化,培育了一批省级中心村、嘉兴市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等现代新农村,完成了一批美丽乡村风景线、美丽乡村示范镇和特色精品村建设,形成了点上出彩、线上成景的乡村画卷,美丽风景不断转变为美丽经济。连续八年获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考核优胜县(市)称号,获评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优胜县、全省平原地区首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小城镇整治省级优秀县市。全市域绿地系统格局全面构筑,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二、逐“绿”前行,厚植绿色底蕴

        一是源头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形成分区管控“一张图”,开发“企业环境选址查一次”应用场景,并列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应用“一本账S0”,先后否决16个与管控要求不符的项目。首次设立生态减排奖,按减排量1吨1万元给予奖励,有效推动污染减排,累计完成减排:化学需氧量2112.080吨、挥发性有机物2151.22吨,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深化排污权交易,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加大交易频次、调整总量指标获取程序等,促进项目尽快落地,2022年,共保障省重大项目5个,化学需氧量881.933 吨。

        二是精准施策,强化环境治理。保卫碧水净“水质”,率先开展入海河流氮磷调查溯源和水质加密监测分析,首创农污治理“云监管”“码上办”和“红管家”新模式,实施镇域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保卫蓝天提“气质”,建立分级分区大气治理清单,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充分运用科技执法、走航监测、宣传引导等手段,推动排放大户友好减排。保卫净土优“土质”,采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修复治理、试点示范等手段,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首创企业危废规范化星级管理模式,建成省内首个无废展馆。2022年,嘉兴市控以上断面中Ⅰ-Ⅲ类水体比例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均创历史最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是创新执法,守护环境权益。聚焦一体化推进,创新环境执法“五联”工作技法,形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图数碰撞刑侦模型等,精准“锁定”逃避监管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方式,监管差异化,对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执法柔性化,审慎统筹不予处罚和底线处罚,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彰显执法温度。设立共享法庭,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9679人次,立案查处108起,处罚金额883.35万元;对14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39家企业采用底线处罚,减少罚款162.4万元。

        三、“双碳”引领,践行绿色理念

        一是美丽庭院,点亮绿色家庭。以“城乡牵手·庭院添彩”擂台赛为主抓手,广拓面、挖深度、重赋能,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提升优美庭院创建品质,推动美丽庭院向美丽经济蝶变跃升,选树特色典型家庭,持续开展“绿色家庭人人创·勤俭节约家家行”“绿色生活·最美家庭”“我爱我家·垃圾分家”“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等主题活动,以点带面逐层推进,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活动,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主动成为绿色生活、减污降碳的拥护者、践行者和推动者。截至目前,市镇村三级优美庭院示范户79700余户;2022年,15户家庭被评为嘉兴市绿色家庭。

        二是低碳村社,谱写乡村新篇。鼓励发挥村(社区)首创精神,推进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探索打造“低碳友好型共富乡村”新模式。建立一套评价体系,发布海宁市村(社区)低碳指数,实行“一年一评、跟踪管理、动态调整”管理,精准评价村(社区)的低碳建设成效和建设水平。实施一批低碳项目,将光伏发电与农业发展、生态建设等相结合,大力推进全域分布式光伏多元开发,探索建设水上漂浮“光伏+储能”、风光绿色照明、光伏座椅、光伏垃圾桶等低碳单元组成的零碳公园和“农光互补”绿色低碳高效农业。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合作,联合组成19人的低碳试点创建专家团队,开展系列专家服务。截至目前,海宁市11个村社成功入选省级低碳试点名单。

        三是全域参与,践行绿色理念。志愿服务助力绿色发展,发动、组织开展捡拾垃圾、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护志愿服务超1143场次;举办大中学生美丽浙江建设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大中学校生态文明活动、“争做环保小卫士”相关主题活动等85场,宣贯绿色低碳理念。积极探索碳普惠场景,落地嘉兴首个AI智能垃圾分类“碳普惠”体验馆,集智能分类、环保科普于一体,提升小区垃圾分类水平的同时助力“双碳”生活;依托海宁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推行潮城“骑行指数”,骑行人租用公共自行车将产生减碳量,先行先试个人骑行碳账户,累计投放公共自行车超过19000辆,获评全国公共自行车碳减排卓越项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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