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聚焦改革创新,营造“优”无止境的绿色发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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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路桥区生态环境分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狠抓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一号工程”,在保驾护航中心大局上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审批改革扩面。以环评审批领域改革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制定改革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持续推进项目准入清单化管理;在符合条件的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推广同类项目模块化环评,实施行业模块化、规范化环评样本,深化共享监测数据、环评清单化管理等环评瘦身管理举措,提升项目环评编制效率;持续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双许可一次办结”,实现两件事情一次跑。 二是保障环境要素供给。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优化环境总量配置,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应保尽保”。强化排污权指标保障,持续优化排污权交易时间、场次、流程,及时服务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竞拍。广泛宣传并指导落实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政策,帮助有需要的企业用好金融政策。加强专项资金项目谋划、储备,筛选一批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着的项目,主动对接省厅和生态环境部,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结合我区工业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分类分级推进差异化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以智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实现全过程监控,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实现平台外无执法。全力开展大服务活动,深入探索“怎么执法更包容”的命题,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环境监管,杜绝碎片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执法的问题,细化落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度,努力做到变执法为服务、变监管为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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